2021年1月20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(Aniline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从2020年7月29日起征收反倾销税,其中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Wanhua Chemical Group Co., Limited)为36.90美元/吨,除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生产商为121.79美元/吨。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2141项下的产品。 2020年1月24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应印度国内企业Gujarat Narmada Valley Fertilizers & Chemicals Limited提交的申请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20年6月12日,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,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苯胺作出反倾销初裁,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,其中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Wanhua Chemical Group Co., Limited)为65.91美元/吨,除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生产商为150.80美元/吨。2020年7月29日,印度开始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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