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月18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,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(Optical Fibre Cables)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。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,裁定税率详见下表。涉案产品欧盟CN(Combined Nomenclature)为ex 8544 70 00(TARIC编码为8544 70 00 10)。此次涉案的产品为单模光缆,但单独安装于操作连接器的一端或两端的电缆和海底电缆除外。本案倾销和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7月1日~2020年6月30日,损害分析期为2017年1月1日至倾销和损害调查期结束。 2020年9月24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,应Europacacle代表光缆产量占欧盟内同类产品总产量大于25%的生产商于2020年8月10日提出的申请,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21年4月23日,欧盟委员会发布通知,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光缆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。
文章关键词:转口、反倾销、第三国转口、宁波转口、扎带转口、拉链转口,电缆转口、转口贸易、第三国转口贸易、网线转口、美国转口,南美转口,秘鲁转口。